終於明白為何林夕說「倫敦總依戀雨點」。
倫敦的天氣再反覆,也不及感覺複雜。人生路上充滿著未知數,不知道在什麼地方會遇見誰,不知道什麼人會突然闖進你的生命,不知道什麼時候感覺來襲。從來喜歡獨個旅行,是因為想跟自己好好談談,想藉此重塑生命,想了解自己多點。但原來遇上不明白自己的時候,會是如此錯亂。
到處去闖,逾越界線,原來很易。起碼比起告別容易。一直以為這趟旅程要學習的是探索,原來不然。兩年前不知天高地厚,隻身勇闖南半球,把旅程收割下來成記憶,懵然不知告別的重量。經歷隨年漸長,以為看慣世間離合,必然會看得開,瀟瀟灑灑的離開。但正因為看得太多悲歡離合,才明白再見的含意。多少句再見真的等到重逢?再見,也只是一個說法罷了。
花了七天時間,在依戀雨點的倫敦,愛上了一個不該愛、不能愛的人,走上了一條沒結果的不歸路,到頭來只苦了自己。理智又輸了。控制不了的感覺蔓延至指尖,漸漸遍佈全身,充昏了頭。可我是個旅人,還有未了的旅程要獨個完成。我努力留住感覺,卻捉不住時間。明天便是道別之日,我深知道那句再見的意味,但仍承受不了道別的重量。嘗試把他埋進時間長河中,卻任由他隨意在腦海裡竄動。
二零一七年八月四日,倫敦這晚天氣很冷,我坐在陽台上,他房間在我隔壁,打開了的窗戶就在我身旁。這也許就是我們的距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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